【暴動罪成】涉政總外參與暴動 11名男女罪成還押9.9判刑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8/23 11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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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政總外參與暴動,11名男女罪成還押9.9判刑。(資料圖片)

11名男女涉於2019年9月29日於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被捕,早前於區域法院否認控罪。眾被告經審訊後,今(23日)被裁定1項暴動罪成。法官裁決時指,當日警方突然由政總出口衝出,在短時間內制服及拘捕各被告,反映他們根本就是身在是次暴動群體當中。法官先索取一系列報告,案件押後至9月9日判刑,被告還押候判。

本案11名被告依次是張偉青(24歲,無業)、張凱欣(21歲,學生)、張銘彥(26歲,電腦技術員)、林卓軒(21歲,學生)、馮浩軒(28歲,文員)、何滿恒(21歲,學生)、鄭曉容(21歲,學生)、梁文洛(19歲)、謝梓健(24歲,無業)、李穎欣(24歲,學生)及蘇家玉(24歲,學生),今被裁定1項暴動罪成。控罪指,他們於2019年9月29日,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。

張偉青、馮浩軒代表律師稱,兩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未能出庭應訊,已呈交隔離令予法庭。法官遂將兩人押後至9月5日再處理。

法官裁決時指,裁定各控方證人已如實講述當日發生的事情,而被告梁文洛及李穎欣的證供則不可信。法官又裁定當日暴動範圍在政總外的一帶,暴動發生逾20多分鐘後,警方從政總的不同出口突然衝出,繼而在政總外一帶拘捕本案11名被告。

法官指,案發時示威者不斷攻擊政總,更投擲汽油彈等物件,又破壞政總外的水馬及縱火等,警方多次發出警告不果,現場毫無疑問已演變成暴動。

法官續指,警方隨後突然由政總出口衝出,在短時間內作出制服及拘捕,被捕者根本就是身在這暴動群體當中。各被告雖則在不同地點被捕,其裝備裝束亦不同,但該暴動已在該處持續地發生了一段時間,他們顯然均已知悉及是組成該暴動群體的一部分,互相支持壯大聲勢,以協助及鼓勵的一分子參與其中。

法官指,考慮到暴動發生的範圍,各被告身處及被制服的地方,他們的裝束及裝備,以及被捕時的情況等,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各被告曾參與是次暴動,遂裁定各被告1項暴動罪成。

法官先替各被告索取背景報告,並替張凱欣、林卓軒、何滿恒、鄭曉容及梁文洛索取教導所報告,案件押後至9月9日判刑,被告還押候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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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